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26 23:04   

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自:机关党委(人事处) 更新时间:2011-04-26 点击: 143  【打印】【关闭

 

各党支部: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习杨善洲同志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赣组发[2011]8号),就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现根据《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批示,指出了杨善洲同志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的实质,明确了开展学习杨善洲同志活动的重点对象,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杨善洲同志的崇高精神,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境界;学习他大公无私、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努力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各党支部要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和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对照查找自己在政治品格、公仆情怀、革命精神、高尚情操、优良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实践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和精神追求。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公开承诺等形式,不断推动学习活动向深入开展,将活动成效体现在党支部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干部示范引领作表率的具体表现上,体现在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二五”宏伟目标作贡献的实际行动中。
   各支部的学习情况请及时报机关党委(人事处)。
 


中共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党委
2011年4月22日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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